汽车租赁
作为全新的汽车使用模式
给人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作案
提供可乘之机
近期
利用“租车抵押套现”
“两头骗”“空手套白狼”的套路
已波及南阳多地
以“租车”名义
从汽车租赁公司骗取车辆
通过伪造车辆手续
精心设计骗局
把租到的车辆再低价
“抵押”、“典当”进行“变现”
2023年2月18日
南阳市某汽车租赁公司
到邓州市公安局报案称
其公司半年来租赁出去的4台车辆
追踪不到轨迹,无法正常收回
经过侦察,背后“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是邓州人李某
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
先后伙同陈某、许某、宋某、郭某等多人
以做生意名义
分别从南阳3家汽车租赁公司
租来6台高档汽车
通过王某伪造虚假车辆信息
先后在南阳、邓州、唐河、镇平、方城
以2万到7万不等的价格
抵押给寄卖行或个人套现均分
非法获利30万余元
目前
已抓获该诈骗团伙成员5人
成功追回4台租赁车辆
向受害人退赔11万元
现还有3名嫌疑人在逃
2台涉案车辆正在追查中
邓州警方郑重警告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本案在逃人员
早日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才是唯一出路
汽车租赁公司:防止空手套白狼
汽车租赁公司在办理车辆租赁业务时,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认真审核承租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必要时应该要求提供财产证明情况以及担保等方式,降低租车风险,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证件,花“小钱”从租车公司租个车,然后抵押给第三方骗取高额资金,这种“空手套白狼”的套路。
寄卖行或个人:认真核实
由于租车人不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对租赁车辆没有处分权,抵押租赁车辆是无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典当寄卖行,在二手车交易或者抵押、贷款等经济活动中,签订抵押合同前,应对抵押物认真核实,特别是二手车辆,一定要详细查验车辆的相关证件,并向车管部门进行核实,最大限度地避免风险。
正所谓
天上不会掉馅饼
贪小便宜吃大亏
蜀黍再次奉劝广大网友
但凡涉及到财物
一定要多个心眼
提高警惕
避免钱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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